一、《监察法》中规定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哪些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三、信访举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2.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期间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3.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如何向八公山区纪委监委进行信访举报?
1.网络:请登录淮南纪检监察网进行反映问题。
2.电话:请拨打八公山区纪检监察机关0554-561366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3.来信: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方式邮寄给:
淮南市八公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232072
4.来访:请到八公山区淮凤路大瓜地八公山区纪委监委102室(来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