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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十严禁”
点击次数:30190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1-11 17:17

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以年终考核、督导检查等名义对相关单位吃拿卡要,随意摊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