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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八公山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点击次数:1710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03 11:06

中共八公山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1729日至93日,委第巡察组对中共八公山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14日,委巡察组向中共八公山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中共八公山区民政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是健全学习机制。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髓要义、把握丰富内涵。自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学习缺项进行多种形式补课。同时完善了局党组、局党支部、全体人员集体学习等制度,增强了学习效果;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总结省、市“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经验,全面推进各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2021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2.针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区民政局监管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程序报批了公益性公墓定价和管理费;二是完善山王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购流程图、墓穴销售合同以及山王镇公益性公墓管理机构人员花名册,切实加强区级对山王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管力度。

3.针对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主观能动性不足的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山王镇前进社区通过了市级“三社联动”试点工程建设项目结项评估;2021年12月,全省第一批新庄孜街道团结社区省级“三社联动” 工程增设试点项目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二是提高了人员专业化程度。经宣传动员,2021年度,我区报考社工证人数达到93人,创历史新高;三是我区于2021年12月6日全市率先完成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新当选村和社区“两委”人员311名,其中村“两委”128名,社区“两委”183名是全力推进两镇三街道社工站建设;五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2021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的通知》(淮八民[2021]18)文件和《八公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成立了八公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

者考核领导小组,落实月度检查制度,2022年1月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街道进行了日常考核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印发了《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考核抽查的通报》(0二二年第1期),切实加强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六是我局及时下拨“智慧社区”专项资金,结合《新庄孜街道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淮八新工字[2019]27号)文件精神,现由其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和志邦科技技术员专人负责。

4.针对惠民利民服务仍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对于适老化改造工程审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其中针对2户未改造的目前已经完成了改造,对于有2户不是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不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问题,我局下达《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整改的函》至毕家岗街道,要求毕家岗街道另外选取2名符合条件的在30天内完成适老化改造,经毕家岗街道摸底只有1户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对另一户其已经打报告请示我局从其它镇、街道选取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老年人进行改造。另外针对巡察组指出不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中有1户是租房居住的情况,经过调查了解,该户在土坝孜街道,并不是租房居住情况,是因为拆迁该住户跟其侄女换房居住,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二是对于养老机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1月印发《八公山区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淮八民[2022]2号)和《八公山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淮八民[2022]1号)文件,建立养老机构奖惩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全区养老机构2018-2019年度床位运营补贴专项审计工作。

5.针对民生保障工作抓的不实。 

一是区低保中心组织镇、街道及妙山林场民政所负责同志学习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民政工作业务知识和低保廉政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八公山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对拟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审核审批,区低保中心下一步将定期核查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及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及时下达通知进行整改;三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区低保中心于2021年10月份对全区城乡低保进行动态审核工作,对发现有超出低保标准或因残疾等级年审到期未进行重新鉴定等情况,作出取消享受低保决定。另外,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要求,正在启动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系统性动态审核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该工作。

6.针对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街道)及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政策,2021年10月中旬,组织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对86户特困人员进行了入户宣传《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政策》。2021年12月4日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普法活动,累计发放500余份宣传单,受益人员1000余人次,提高了辖区内广大群众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程度;二是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1月印发《八公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站)管理办法》(淮八民[2022]3号)文件,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力度。

7.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所松懈的问题。2021年10月18日约谈心连心养老院负责人,就巡察整改反馈疫情防控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2022年1月11日联合区消防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十家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疫情防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疫情防控不足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二是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累计检查2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人次,发现隐患5处,截止目前,发现隐患均已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两个责任尚有缺失。

8.针对派驻纪检组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被监督单位联系,围绕被派驻单位重点和中心工作开展监督,2021年9月中旬派驻纪检组参加区民政局组织的城市社区“两委”后备干部招考工作;二是2021年11月11日参加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会议;三是2021年12月27日参加区民政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四是2022年1月29日参加区民政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开展督查,发挥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建设仍需加强

9.针对党员队伍建设尚存短板的问题。

一是积极发展党员,目前我局已经有一名工作人员提交了入党申请;二是我局党建负责同志积极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学习党员发展相关业务,对于2021年区低保中心新进预备党员的情况,现相关党组织关系正与区直机关工委等单位进行联系,尽快将该同志党组织关系转入区民政局。

10.针对党建工作抓而未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对之前负责党建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安排中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自2021年10月以来,已经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加强了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组织党建负责人员认真学习支部换届程序,明确要求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按照相关程序立即开展,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22565;邮政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民政局丁山路一号;电子邮箱:bgsq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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