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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青春有为 廉洁有我”青年廉洁 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点击次数:1992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05 16:0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区纪委监委联合团区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青春有为 廉洁有我”为主题的青年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创作、征集、展示廉洁文化作品,积极开发、深度挖掘本土廉洁文化资源,激活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加强廉洁文化教育,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大力弘扬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民服务良好风尚,引导全区广大青年党员干部及群众不断筑牢正风反腐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倡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廉洁文化主题,结合身边的廉洁故事进行创作。通过展现身边鲜活的廉洁事例,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自觉弘扬廉洁文化,共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对象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干部职工。


三、作品形式

(一)类型要求

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文章、绘画、书法、剪纸、摄影、动漫、微视频。


(二)规格要求

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多幅组合作品。

1.国画作品规格不小于3尺对开,不大于4尺,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规格不小于A3纸,其他平面设计作品应为竖式便于展示(JPEG格式)。

2.书法(限毛笔,竖式书写为宜)作品规格不小于3尺对开,不大于4尺。

3.剪纸作品规格不小于A3纸。

4.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三)作品须知

报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且未公开发表过,凡涉及有关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报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报送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予以退还。


四、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二)方式:

所有类别的作品和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75823583@qq.com。

联系人:倪慧,联系电话:0554-5620810。


五、评选展出及奖励方式

所有报送作品在汇总整理后,将提交由主办方负责人及相关专业领域老师等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选,评审组从征集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参展。


区纪委监委将联合团区委为所有参与者颁发“纪念奖”,为参展者颁发“优秀作品奖”。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为人持心公正,处事正直,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坚持的。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让廉洁文化在青年干部中生根发芽,我们每个人都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