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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我的犯罪之路
点击次数:4750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21 16:09

简历:丁怀明,男,汉族,1964年出生。1984年学校毕业分配到淮南市交通局田家庵分局任办事员,1985年调入淮南市公路管理局编史办、工会工作,1993年任市公路管理局路桥收费处副处长,2001年任市公路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09年兼任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2019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处理结果:20195月,经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丁怀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209月,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丁怀明贪污、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马连军犯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悔过书:

我于1964年10月出生在皖北蒙城县西北一个叫八里丁的村庄,兄弟姐妹共6人,上有三个姐、一个哥,下有一个弟弟。年幼时由于兄弟姐妹多,劳动力少,我家在我们村是最穷的。当时的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发奋读书,才是走出贫困的唯一出路。1980年我初中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安徽交通学院港口航道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淮南市交通局田家庵分局工作。85年调到淮南市公路局先后在编史办、工会工作。在工作中我一直勤勤恳恳,干得顺风顺水,也得到领导的肯定。1993年我被提拔为公路局路桥收费处副处长,我带队外出考察,编导了收费处整套规章制度,一直到收费处撤销都一直在使用,当时感到很有成就感。在政治上我也积极要求进步,1995年5月成为正式党员,经过几年的锻炼,也慢慢地成长起来了。2001年3月被公路局提拔为市公路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职务。

刚上任之初确实不适应,自己从农村出来,也从来没做过生意,公司50多人都要靠努力经营挣钱养活,压力很大,当时服务公司存在小食堂,百货店,小修理厂,塑钢厂等实体,但是面对如此大的压力,我没有起到班长的作用,面对新组建的班子成员,不是去团结他们,在班子会上有人对我提出不同意见,视为为难我、看不起我。这时自己自私狭隘的思想暴露出来了,思想上起了变化,变得做事情不开班子会,而是独断专行,以此来证明谁是第一。班子如同虚设,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也不开展,民主集中制度则被破坏,没有监督的体制慢慢在服务公司形成。

回头想这种状态下行使领导权必将出事。到单位不久,一些社会上的小老板就围在了身边,煽风点火式鼓捣,更助长了我专横霸道的作风。2001年市公路局为了扶持服务公司,将粉煤灰、路缘石工程给了服务公司,我没有走招标程序和班子研究,而是直接打电话谈谈签合同就干了,价格合理不合理,有没有最大限度的挤出水分为单位多挣点钱,这些都不顾,只是听从承包商“再低不管干”等怨言。由于我这种独断专行、一言堂的风格,班子成员个个躲得很远 ,都害怕被“穿小鞋”不敢提意见。实际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的是不是不报时间未到。在第一次发包风利路粉煤灰运输工程给承包商的车队运输,就电话邀请商人过来谈谈,就把价格说下来了,能不能降了没有深究。以致工程快结束时请我吃饭,饭后给了我2万块钱现金表示感谢。这是第一次接受礼金,确实有点担心害怕,天天认为到处都是眼睛盯着自己,把钱锁在办公室很长时间没动。时间一长感觉也没什么事,心里也就慢慢的恢复平静了,感觉没什么事,钱也就拿了,有时还暗喜来钱这么容易,且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这样安慰自己。实际上自己是个臭鸡蛋裂缝已露出就引来无数苍蝇。在老板们的围猎下,自己的品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能自查自警,把享乐和奢靡当成了理所应当,慢慢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单位成立公司变成了捞钱的平台,成立管理公司让人承包,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可以得到什么利益,除了逢年过节感谢外,有收益了还要按比例拿出一些给我,供我挥霍,全然不知是受贿犯罪。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上了犯罪的快车道。搞钱的方式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做,就是疯狂之至,大胆妄为,肆无忌惮。疯狂发包要收钱,实在不好收取的,就向老板要发票直接列项目报销。在共青林工程中,虚报了三四十万的发包费供自己挥霍。在塑钢厂场地租赁中为了收到蝇头小利,不惜伪造合同,让对方受益。不顾国家集体的损失。在经济往来过程中不放过任何搞钱的机会,门面房租赁,要年年上供,只要给钱就可以包下去;汽车定点修理除了年年给钱外,还要多开发票报销;有职工想调整工作,也欣然接受送礼。灵魂的扭曲,把党员干部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党性要求抛在脑后,把法律抛在脑后,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被法律制裁是迟早的事。在社会交往中,利用公职人员的身份为朋友介绍工程,从中收取好处费,实际上是受贿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我毫无法律观念和意识,利用关系为朋友投标提条件,中标后收取好处费。在操作某监控中心投标时,朋友中标后给了我28万的好处费,从而使我的受贿记录上写上了很重的一笔。

在大肆违法的同时,违纪更是习以为常,公车私用,自家来办事很自然的开公家的车去了。一切全报,公车、公款去旅游也心安理得。工程结束组织人员跑了几千公里看风景,费用全报。

为了更隐蔽的为自家挣点钱,让自家亲戚代持股份,成立公司,实际上是自己经营,利用自己的平台搞利益输送,利用职权把户外广告牌以低价卖给自家公司,收益了二十多万。利用单位围墙竖广告牌也收益了几十万,同时把凡是谈判能定下来的工程都交给了自家公司做,从而自家受益。

桩桩件件,一单一件不起眼,累到一块已触目惊心,组织上的查处和教育使我清醒,件件都是自己做的,自己愿意承担违法违纪责任,坚决认罪,恳请家人积极退款,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到社会,尽自己最大能力弥补给家庭给社会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及伤害。(淮南市八公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