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妙山林场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妙山林场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妙山林场支部委员会反馈的三大类,十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共梳理症结原因20条,制定整改举措27项,退付资金3300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6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职能履行有欠缺。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未能紧密结合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支部书记和场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的责任,明确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制定切合林场实际的工作方案,通过会议和公示栏等方式,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主要负责同志严把制度、方案文字关的责任感,坚决杜绝不切林场实际的文字表述,使贯彻落实党的路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妙山林场每年承担的省级森林抚育项目落实不明晰,未见相应的作业、验收等资料。二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成效欠佳,2020年4月在大平山采石塘口复绿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工程项目管理意识,从严规范中央和省级森林抚育项目,把省级森林抚育项目按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规范程序开展,今年4500亩省级森林抚育项目由专业公司(合肥润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作业设计书,开展作业时,健全培训、工作日志等台账资料,留存前后施工对比照片等施工资料,留存备查。二是继续加大复绿工作力度,今年春季开始在大平山、东狮山人工栽植青桐树和点播油桐籽共27.29亩,同时加强人工管护,提高苗木成活率,不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确保石质山复绿成效。
3、针对“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问题。一是在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上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①乐涧套道路两侧栽植的黄连木和樱花,存活率不高,对于景观树管护不力。②乐涧套区块内部分林木生长较为杂乱,缺少规划,不利于八公山森林旅游的长远发展。二是科技营林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巡护工作仅为人力巡查传统模式,护林质效难以保证,缺乏科技监测手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督促合同责任落实。已督促合同签约单位与2021年2月27日补植完毕,共补植53株乌桕和樱花,下一步林场将并加强后期管理,保证成活率。二是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旅游立区”的号召,主动担当作为。聘请专业公司编制了《妙山林场乐涧套森林林木改造提升方案》,现已通过工程量审计和招投标,目前基本完成项目施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林区环境,为我区森林旅游发展增添新亮点。针对科技营林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我场积极向区政府和市林业局等上级单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谋划增添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增加技防手段,建立森林防火监控和调度指挥系统,完善森林防火监测网络系统,提升预防森林火灾能力。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学习内容不够全面,把抓党员宣传、学习工作等同于抓意识形态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教育引导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的统一领导,明确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支部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补齐意识形态学习的短板,按照区委的统一要求,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防患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渗透,维护林场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切实担负起全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责任,培育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3月8日开展了全体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学习会。四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妙山林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育培养好党员干部的同时,将非党员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未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充分沟通,监督多样性需进一步拓展。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将接受监督视为政治体检。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妙山林场党务和行政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制定,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杜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确保肌体健康,风清气正。
6、针对“项目设计编制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2018年-2020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工作,项目编制在前,询价及签订合同等手续在后。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森林抚育项目编制工作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森林护育工作专项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编制工作的培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避免类似发生。
7、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发放防火值班费未附相关依据。二是2018年苗木款、石质山造林款未结转资产。三是2019购买苗木款,2020年购买苗木款、森林抚育费、植树工程费未转结资产。四是食堂聘用临时人员工资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以及淮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淮林火办[2006]12号关于森林防火值班补助费文件规定,已将场值班人员工资进行了核算,未超越法律规定要求。二是立行立改,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要求,积极向区财政局行文,申请林业资金转结科目设置,及时将上述款项资产转结。三是完善妙山林场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场长是第一责任人,场报账员是具体责任人。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四是场内部食堂聘用临时人员生活补贴已从2021年3月起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安徽合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打卡发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一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①2018年9、10月支委会记录缺失;②2018年仅在8月支委会中有党员活动日记录,无其他月份党员活动日记录。二是对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理解不透。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和宣传信息等材料中,描述多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于两者概念认识不清、有所混淆。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标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使用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三会一课”记录本,按期开展“三会一课”,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完整记录。将“三会一课”制度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从严从实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妙山林场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场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把“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党内组织生活有载体、有质量。三是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教育活动,结合党中央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切实抓好教育活动。强化纪律要求,准确理解和宣传中央和省委教育活动,从严把关,杜绝表述不准现象发生。
9、针对“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林场在职人员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下仅1人,且文化水平以初中为主,缺少年轻人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林场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反映人才缺失实情,争取区编委放宽人才招录政策,拓宽人才录用渠道,提升林场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对现有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4月2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业务学习。邀请市、区林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每年不低于两次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在职职工分批到先进林业单位参观学习,拓宽视野,提升技术能力。
10、针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上一轮巡察提出的2013年签到费退回工作,部分场部聘用临时工因辞退未退回签到费,个别辞退人员仍在林场工作。
整改情况:2017年妙山林场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6年底林场原聘用人员熊正军工资关系转入区旅游公司,因历史原因和工作需要,目前仍留在场里工作,目前其本人已退回2013年签到费3300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791692;邮政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妙山林场;电子邮箱:bqmslc@163.com。7
中共妙山林场党支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