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6日至8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9月29日,区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办6组,区委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牵头具体抓;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副组长,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协调和跟踪督办。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提出的3大类、12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经10月6日、10月9日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八公山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26项具体问题细化为52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时限。三是精心动员部署。10月13日,区委召开全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相关单位以《整改方案》为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量化目标、强化措施、细化时限、实化任务,实行对账销号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四是狠抓调度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半月一调度,遇到问题随时调度;各专项整改工作组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评估,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区委召开8次常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推进会,各专项整改工作组共召开30余次调度会调度推进整改工作。
二、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紧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基本完成12个,其余6个问题正在加紧推进,累计问责追责53人(次)和15家单位,制定完善制度44个,挽回经济损失91.82万元。
(一)筑牢“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围绕“政治生态环境不优”问题
(1)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思想滑坡”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于10月底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集中审视和破解当前我区存在的制约发展的落后思维和惯性行为,进一步拧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总开关”。区委中心组成员、区直部门负责人赴寿县小甸集特支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以革命先烈为榜样,锤炼党性,立足岗位,认真履职;举办“作表率有作为”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二是开展专题讨论。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在全区开展“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于10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暨“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力求实现思想观念有新突破、精神状态有新面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干事创业有新提升、转型发展有新成效。区委常委会带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11月9日和11月28日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暨“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就破除悲观观望情绪、树立锐意进取意识,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全面对标整改。开展“全面学合肥 对标提效能”活动,区直部门和镇、街道负责人到合肥对标学习;开展“破解征迁难题,保障项目推进,加快转型发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组织34人赴田家庵区实地学习,切实转变干部精神面貌,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开展“1134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区纪委对46家单位的工作纪律、“酒桌办公”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三项检查”,对部分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立行立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试行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关于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区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根据试行的情况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研究起草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办法,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着力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通过巡视整改,全区党员干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不回避、不等待,迎难而上、敢于碰硬,发扬钉钉子精神,解决了淮凤路、丁山路、集聚区四号路拆迁等难题,进一步提振了干部的精气神,增强了担当意识。
(2)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造假成风”问题。
巡视反馈的造假成风问题,区委深刻检查,坚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加大对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等相关文件资料建档、归档、整理、留存等管理制度,以严和实的要求和“不贰过”的态度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对发改委在“毕家岗三个废弃煤矿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方案”项目中“先定后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对区发改委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区发改委向区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成立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联合检查小组,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八公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联合检查的通知》,重点对全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政府性资金或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43家单位提交了自查表,联合检查组对区教育局、山王镇、区旅游局、土坝孜街道等14家单位开展了重点抽查。三是印发了《关于落实八公山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责任的通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加大对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程序不规范等违规招投标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严格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抓好项目审批、标前审核和资金落实等重点环节,源头上防止招投标违规行为发生。四是撤销了虚报招商引资数据载体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山王镇已将招商引资年度工作奖励资金退回财政帐户;对山王镇、八公山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约谈了两镇相关责任人,两镇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五是对招商引资内资库、省外亿元项目库的在库项目进行重新核查,已停止申报不符合招商引资要求的项目数据。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六个一批”机制,严格审查项目入库资料,确保招商数据按工程进度如实上报。采取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招商引资数据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虚报、瞒报数据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厉查处。六是对全区所有非法码头重新摸底排查,对9处非法码头的码头嘴和装卸设施进行彻底拆除。完成了非法码头进出道路限高架、隔离墩的设置。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码头的高压态势,制定了《关于集中治理淮河岸线非法码头的通告》,强化对非法码头的巡查监管,区农林水利局每周开展巡查一次以上,属地单位每周开展巡查两次以上。全面落实河长制,构建了区、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开展淮河岸线治理,着力改善沿淮自然生态环境。区政府对区农林水利局、山王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2家单位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约谈了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山王镇人民政府镇长。七是对区委宣传部、八公山镇党委、山王镇党委、区教育局党委、新庄孜街道党工委等单位5名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5家单位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妙山村党支部向八公山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八公山镇党委对妙山村党支部通报批评,对支部书记和1名支部委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八是深刻检查,认真反思。在区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区委常委在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常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反思自我、深刻剖析,就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生活,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5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九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修订完善《中共八公山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督促相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对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思想等方面工作资料进行自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对部分单位和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3)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好人主义’盛行”问题。
一是巩固拓展“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于7月18日至20日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开展集中学习。将《准则》《条例》的学习纳入“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着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奖优罚劣,树立导向。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活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查不足、强党性,纠正与党章党规要求不相符的思想和言行,解决好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员意识、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印发《关于开展“敢担当、有作为”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每两个月评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好典型、好案例和好做法,首批评选出5个先进典型。针对干部履职、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6人,区纪委进行函询5次,提醒谈话2件,区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5人,约谈3人。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等开展了14次督查,形成督查通报14期。区纪委在国庆、中秋期间对11家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两镇三街道及6家职能部门等单位“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区委组织部对各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考勤、集中办公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共随机暗访7个村(社区),发现问题21个,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四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2.围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里的问题掌握不全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棘手问题不想深入触及”问题。
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从自身做起,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主动理清理深“旧账”,明确措施,推进突出问题有效破解。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管理,把敢不敢“理旧账”、会不会“理旧账”,作为2017年度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棚户区改造、矿山整治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成立了八公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八公山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八公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目前正按照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三是集中开展房地产开发、矿山治理、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
3.围绕“巡视整改不力”问题
(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上轮省委巡视指出的‘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旅游要素单一’等问题,整改未见起色。尤其是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以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着力做好旅游“四篇文章”,即文旅深度融合文章、培育旅游新业态文章、完善配套设施文章和提升核心景区文章,丰富旅游要素,打造旅游特色区。抢抓八公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5A级景区创建等机遇,加快景区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汉阙广场、淮南王宫维修、丁山人行观景步道、地质博物馆整体提升、5D动感影院新建等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景区路网建设PPP项目、淮南子·探索小镇、南塘湖休闲度假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成功举办八公山旅游嘉年华、旅游商品展销会、八公山风车节、灯光艺术节等文旅活动,以及春节半价游、夏季清凉游、亲子研学游、旅游文化惠民活动季等节假日营销活动,与携程、途牛、百度糯米、中青旅等旅游平台开展了促销合作。预计,全区全年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4%,游客接待量增长15%。二是加快工业集聚发展。夯实制造业发展平台,加快园区厂房、路网、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集聚区服务和管理,组建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配齐配强服务管理人员,提升服务水平,规范集聚区管理。工业集聚区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一期8栋6.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年底前可基本建成;园区四号路、西纬六路完成80%的路面工程,年底前可通车使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建成,开始试运行。加快工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得尔思地毯生产线、云能光伏组件生产线、冬阳制冷设备生产线、东华欧科进口采煤机配件生产线等项目加快推进。利用李嘴孜矿、新庄孜矿等工矿企业闲置资源,开展精准招商,着力盘活存量、引进增量。积极开展“四送一服”帮扶活动,为企业争取上级奖补政策支持,着力解决实际困难,2017年2家企业获得市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2家企业获评首批“省级绿色工厂”。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坚持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定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重大问题。围绕集聚区提升改造、丁山地块文旅项目、淮凤路提升改造、八公山涧沟水系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开展征地拆迁攻坚行动,着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和省市级补助资金,争取融资贷款,解决好资金不足问题。预计全区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较2016年增长30%。四是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对16家企业进行了走访,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处置“僵尸企业”的一企一策。按照处置方案,推动“僵尸企业”资源盘活、转型升级;制定集聚区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2017年年底前完成2家,2018年上半年完成4家,2018年年底前完成剩余10家。五是妥善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了妙山、南塘、丁家山、地质遗迹保护4个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4个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目前正积极争取省市国土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六是持续严厉打击盗采山石资源不法行为。制定了《八公山区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保持打击盗采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辖区内所有采石宕口民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摸排,落实责任倒查,完善管理制度,出台《八公山区公安分局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七是加快环保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6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完成整改,反馈意见涉及的全市共性问题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0件问题除由市住建委牵头的黑臭水体整治正在推进外,其他9件已完成整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超常规措施,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推进水污染防治,畜禽禁养区搬迁关闭工作顺利完成,加快实施八公山涧沟水系治理、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完成了“李咀孜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制定了《八公山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围绕“依法行政意识缺失”问题
(6)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法建筑屡禁不止,查而不处”问题。
一是加快违法建设整治。启动违法建设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摸排的违法建设制定了三年整治计划。目前,已拆除朱岗新村4号楼、朱岗村宠物花鸟市场等违法建设,八公山镇党委对朱岗村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朱岗村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严控违法建设新增。严格执行市、区《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四级网格责任机制,将违法建设巡查责任网格调整完善为317个,进一步落实巡查防控责任,着力强化对主干道两侧、重点项目周边、景区园区等重点控制区域抢建违法建设的管控和查处工作。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所有上会议题需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形成的会议纪要需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签字;完善了区政府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规定,严格执行“三重法制审查”制度。
5.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7)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监管存在漏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区委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分管领域领导责任。制定出台《中共八公山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区委常委会今年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区委领导班子述职材料中具体体现。制定出台《八公山区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在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材料中具体体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在12月8日至9日召开的八公山区第十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上,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已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制定出台《八公山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11月28日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向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各镇、街道等有关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同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党建考核和区管干部综合考核,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评定挂钩。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作为《中共八公山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八公山区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的重要内容。五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八公山区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强化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八公山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方案(试行)》,积极应对处置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区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平稳有序态势。六是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层层压实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出台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定期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压实到社区和村,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现全覆盖。
(二)突出最大政绩,全面提升党的建设
6.围绕“党建工作‘边缘化’” 问题
(8)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工作力度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最大的责任。严格落实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领导成员的主要职责任务。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下发《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领导小组会议频次、议事决策程序等作了具体要求。三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区6个党组、8个党(工)委针对党建工作弱化、淡化等问题开展自查,梳理问题23个,并针对自查梳理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区委派出5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小组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了抽查检查。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考核。针对近3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的3个街道,10月27日上午,约谈三个街道党工委书记,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批评,三个街道全部作书面说明,并已整改。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行党建和发展“双百分”考核,即党建考核100分、发展考核100分,各占50%,并将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9)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战斗堡垒功能弱化”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2017年八公山区非公党建工作要点》,推进非公党建“两个覆盖”。2017年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6家,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8.5%,单独组建率达到31.5%,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3家,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4.2%,单独组建率达到45.8%,实现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单独组建党组织。二是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全区53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统一制作了非公党建标准化资料盒及非公党建制度展板、标志牌等,制定标准化台账资料目录,从党的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途径、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七个方面,对非公党建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大非公党建投入力度。下发《关于发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重点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奖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完成区级非公党建“以奖代补”工作。结合“五抓五送”活动,补助了32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室均达到“六有”标准。四是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三亮”“双培三帮带”“双星培育计划”等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评选“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7个、“双比双争”社会组织党组织3个、星级服务型党组织5个、星级党员服务标兵5个。五是注重非公党建人才培养。10月9日至11日召开了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班,10月13日召开了全区非公企业优秀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分别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出资人、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培训,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两镇各确定了1家非公企业,利用1年左右时间,打造非公党建工作示范点。六是加大对有关村改扩建工程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区委组织部坚持每周一调度,6个“一站式”服务大厅面积不达标的村均制定了改扩建方案。截至目前,6个村“一站式”服务大厅均完成改扩建工作,其中2个村便民服务大厅已投入使用,4个村便民服务大厅正在完善内部设施,12月底前可全部投入使用。七是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切实保障村干部报酬待遇,分类保障村级运转经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并纳入区财政预算。10月10日,顺利通过市委组织部第四评审组对我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八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九是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坚持区级领导干部包点联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包保整改,选派区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等工作措施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已于10月底对山王镇毕岗村和毕家岗街道新淮园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了验收,完成了今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任务。十是每年按照5%-10%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
7.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0)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好巡视整改暨“当前困难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全区各级党组织11月底完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坚持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工)委负责同志至少参加1个下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派出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12人参加部分单位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分别派干部指导一定数量的党(工)委(总支)专题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三是明确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重点从进取意识、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转型发展、依法行政等5个方面查摆问题。党组织负责同志主持制定会议方案、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撰写发言提纲,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人发言提纲进行审核,对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必须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四是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常委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8条。针对5名区直机关、乡镇负责人未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主动说明的情况,5名干部已全部于10月20日前作出书面说明。在2016年度区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已设置相应指标分值,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
(11)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落实”问题。
一是将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等问题纳入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区8个党(工)委全面自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梳理查找问题13个,并针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派出5个督导小组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了抽查检查。二是针对区政府办党支部5名党员副区长未参加过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八公山镇机关党总支4年没有召开过一次总支会,区政府办党支部、八公山镇机关党总支已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了整改。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年度公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12)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将党员发展不严格、不规范等情况纳入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区8个党(工)委自查出涉及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8个,梳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方面的问题7个,并就自查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制度,促进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开展。三是针对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等单位2016年以前“三会一课”记录缺失,相关党组织已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了整改。四是对全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数量、结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后,于5月统筹下达全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针对2015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8个村,由两镇党委对8个村党组织书记逐村进行约谈、提出批评,摸清了2015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原因并分别制定了整改计划。于9月29日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上对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发放了269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张贴在党员活动的主要场所,覆盖了全部基层党组织。五是在2016年度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六是指导八公山镇党委制定《八公山镇党委议事规则》《八公山镇党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针对3个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不进行预审,已于10月27日对3个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指明问题、责令整改。
8.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短板’较多”问题
(13)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乱设机构、超编用人”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点出的违规设置机构问题,及时撤销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督查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废止了《中共八公山区委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的通知》和《中共八公山区委办公室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区教育局自设办公室、督导室等11个科室,现已全部撤销。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设机构、自设职务清查工作,对全区各单位全面摸底,共摸排出自设机构12个,自设职务11个,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全区工作人员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梳理全区工作人员身份类型,理清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各类型人员数量,实名登记,分类造册。核定各单位非在编人员控制数,按照控制数清理和调配各单位超出人员。研究通过并批复《山王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八公山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各镇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规范设置为8个部门,重新核定了部门职责,两镇分别按照方案明确了部门分工及负责人。四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者(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配合已有的《八公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八公山区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原则,明确管理主体,严格规范借用、聘用程序,杜绝违规借人、聘人行为。
(1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干部配备不合理”问题。
一是开展了近亲属关系摸排工作,下发《关于集中采集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的通知》,对区管干部近亲属关系进行再次摸排,确认无违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情形。二是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推进科级干部跨县区交流任职。
(1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干部空缺严重”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工作统筹。研究制定八公山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总体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推动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积极推行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基础信息档案、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精准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收集领导班子配备、干部一贯表现、群众评价意见等信息,了解领导班子整体运行、功能结构、职位空缺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扎实开展公务员招考工作,积极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全区副科级后备干部库,清理不合格后备干部。加快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干部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在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安排一批年轻干部在区委、区政府综合部门跟班学习。三是积极选配干部。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成熟一批、选配一批的原则,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群众公认”的鲜明导向,大胆提拔使用能力突出、业绩明显、勤奋敬业的干部。
(16)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环节。
二是动态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报告事项。主动加强与纪检、“一票否决”等部门的联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工作的意见》《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和《八公山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暂行办法》,及时掌握区管干部需报批事项。三是全面排查干部职数配备情况。系统摸排了全区干部职数配备情况,除妙山林场(事业单位)因今年年初的国有林场机构改革,存在动态超配外,区直机关无其他超配干部情形。根据摸排情况,更新了区管干部职数情况明细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四是牢固树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矩意识。深刻反思反馈问题,坚决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动议,未按照程序的不上会,未经批准的不研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需书面报告和征求上级意见的人选,坚决做到没有批复的不上会、不研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准确掌握职数动态变化情况,防范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切实做到无编制部门文件依据的领导职数不设置、不配备。
(三)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9.围绕“‘两个责任’压得不严不实”问题
(17)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一是区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办法》《中共八公山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加大问责力度,以常态化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制定下发了《八公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时间和频率,相关事项的研究机制,案件线索交换机制等问题。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并强化与政法机关、审计等部门的横向交流,严格执行双向移送,做到移送及时,资源共享。三是围绕落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要求,把愿干、能干纪检工作的人选拔到纪检干部队伍中。配齐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整合机构设置,完善内设机构人员配备,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完善优化机构设置,划转编制,设置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区直单位派驻全覆盖。四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的总体部署,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定期听取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构建了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18)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监督责任有缺陷”问题。
一是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利监督制约。区纪委制定下发《八公山区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完善制度,形成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局、审计局下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非税征缴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等开展重点检查。59家单位自查后,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八公山镇、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14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区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通知》,开展专项督查,要求相关纪委、纪检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实现真改真转,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5个。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6项,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9)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一是出台《查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震慑作用。对2013年以来查处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分级造册,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二是制定下发《八公山区纪委关于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备案要求的通知》、《八公山区纪委关于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实行报告制的实施细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工作严格监督把关,杜绝“护短”情形发生。三是区纪委已对八公山镇、山王镇负责人进行函询,经核实,两镇部分党员干部绩效考核未执行“一票否决”,违规领取的绩效工资已全部清退到位,对不应评为优秀的个人及单位予以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对两镇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责成两镇党委、纪委对违纪村干部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村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一律先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一票否优”。五是每季度开展村干部日常考核,每年开展村党组织量化考评,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评先评优等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六是各镇党委对村干部考核结果进行监督,严格审核把关。七是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村干部坐班值班考勤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10.围绕“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
出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明确强调领导干部在承办重大事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工作规程,凡是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的一律报送纪检机关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11.围绕“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
(21)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非法侵占村民利益”问题。
一是坚决查处非法侵占村民利益的行为。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两镇8个村农民征地补偿资金是否打卡发放到位开展抽查,经查补偿资金均已及时发放到位,手续齐全,未发现违规发放现象。开展2017年全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督导,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阳光村(居)务公开”监督平台作用,保障村(居)民对村(居)事务行使监督权。开展集中督查,对阳光村(居)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14个村、社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22)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已调查核实相关问题,涉及项目符合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整改工作方案已初步形成,正在协调市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争取支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23)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区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非税征缴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在59家单位进行自查后,纪委、财政、审计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已对教育局、山王镇、旅游局、土坝孜街道等14家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
12. 围绕“‘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2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一是区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针对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过夜、整改不打折”,相关单位已于当日整改完毕。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按照区委部署,在巡视期间,于8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的通知》,从8月底开始到9月底,重点检查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期间共开展3次集中检查,派出检查组10组,通过实地丈量房屋面积、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区属72家单位(含二级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未发现单独设置值班休息室的情况。对部分单位存在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全部立行立改。
(2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公经费’不降反升”问题。
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约谈会计核算中心、八公山镇、区委办公室有关人员,责成区委办公室、八公山镇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责令区财政局牵头,制订完善财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跨年度结算等现象的发生。二是下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审核。三是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非税征缴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59家单位进行自查,纪委、财政、审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教育局、山王镇、旅游局、土坝孜街道等14家单位“三公经费”开展了重点检查。四是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持续加大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6)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非税征缴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各单位已完成第一阶段自查任务。纪委、财政、审计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教育局、山王镇、旅游局、土坝孜街道等14家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问题。二是区纪委、财政、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关涉案人员严肃查处,快查快结,并在全区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七巡视组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巡视整改任务依然艰巨,对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发扬“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盯住难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事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的重大原则,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最硬的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后续整改力度。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本区巡视整改“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对尚未整改彻底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办的,积极沟通汇报,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成效、不反弹。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加大核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扎紧制度笼子要求,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和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尽快制定完善一批细化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巡察、检查的重要内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五)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宜游宜居绿生态八公山建设步伐,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