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我触动很深,我也思考颇多,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们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方面做得比较好,但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比如说我们公安局在一些案件中对当事人是否为党员不够重视,对日后线索移交造成了障碍,今后我们会在笔录中专门体现。”八公山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在会上如是剖析。
为了更好更深入在全区开展的以“四联四增”和“六个结合”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近日八公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区纪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通过座谈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经过“体检”各成员单位认识到应从以下几方面从严要求。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职责、工作摆进反腐全局,既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又主动作为,达到“1+1>2”的效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沟通贯通、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
坚持“三个效果”统一。坚持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把握“四种形态”惩与治的关系,增强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坚持依纪依规、严格执纪,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做好情况通报、督促整改、教育警示、长效管理等方面工作,让“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各成员单位对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应在第一时间按管辖权限向相关机关移送,移送时,不能漏报瞒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去年我们办理的一起留置案件时,在财务方面财政局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帮助,在找人定位方面,公安部门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希望各成员单位能一如既往通力合作,并做好线索移送工作。”区纪委副书记在会上如是说。
“财政局和审计局剖析在线索移送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并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在资金监管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司法部门结合‘三个以案’剖析了自己的认识,这次座谈大家做了一次深刻的‘体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在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和调查手段上一起发力、真诚协作,做到反腐‘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区纪委书记、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