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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经理丁怀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点击次数:12161   来源:八公山区纪委监委网 作者:八公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06-13 15:28

日前,淮南市纪委监委指定八公山区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经理丁怀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怀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报销,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司财物;涉嫌贪污、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丁怀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以权谋私、不守底线,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批准,由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丁怀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淮南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