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对区人大机关、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党校开展常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三个聚焦”为巡察监督重点。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巡察中,还需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关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策部署情况,扫黑除恶问题,“小金库”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信箱:八公山区政府大门处农业银行ATM机旁;
(二)举报电话:19156166802;
(三)电子信箱:hnbagongshanxuncha@163.com;
(四)邮政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委巡察办;
(五)邮编:23207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