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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点击次数:10838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八区纪委发布时间:2019-08-06 08:3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8月5日830土坝孜街道(延伸至下辖大马路社区、小刘庄社区、建井社区)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一)对街道进行巡察

坚持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七看政治”具体要求,即看政治方向准不准、看政治领导强不强、看政治立场牢不牢、看政治生态优不优、看政治本色廉不廉、看政治风险大不大、看政治本领高不高。

巡察中,还需关注扫黑除恶问题,“小金库”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

对社区进行巡察

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从以下五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1.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发现学习不深入、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以及贯彻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

2)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社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是否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敢挑重担、勇于担当。

3)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集体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乡匪村霸”欺压百姓等侵害群众利益和安全等问题。

2.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监督检查坚持党的领导情况,着力发现社区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强,软弱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政治功能弱化、虚化等问题。

2)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党组织体系建设不健全、违规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教育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3)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着力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内其他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着力发现阵地建设缺失、不敢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防止境外势力渗透不力,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邪教、非法宗教、非法传教等问题。

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监督检查“小微权力”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以权谋私、暗箱操作、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盘剥克扣、“微腐败”“小官大贪”等问题。

4.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监督检查社区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发现群众观念淡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群众矛盾不到位,或暗中支持非正常上访等问题。

2)监督检查社区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监督检查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紧盯“四风”新动向,着力发现社区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慵懒无为、冷硬横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5.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信箱:土坝孜街道门口;

(二)举报电话0554—5617166 

(三)电子信箱:hnbagongshanxuncha@163.com;

(四)邮政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委巡察办

(五)邮编:23207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巡察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