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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八公山: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点击次数:1782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八区纪委发布时间:2018-11-16 11:29
 

20181026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决定共有26条,------ 近日,八公山区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后,八公山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修订内容打印成册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手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讨论交流。

研讨会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证据、侦查、提起公诉等章节内容,结合《安徽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则适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交流,尤其对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缺席审判、监察调查与留置工作相关规定等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解读。

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实现了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入系统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具体条款内容,规范审查调查工作和移送起诉程序,高质量地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障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