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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区法院加强措施杜绝内部干扰
点击次数:2790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八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10-26 14:28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廉洁,八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整治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实。

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开展“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集体廉政谈话,重申法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依纪履职的重要性,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通过系列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教育活动、反面案例教育,警钟长鸣,使每位干警从心理上产生绝不插手过问和干预他人办案、问必罚的意识,从而消除人情案、关系案产生的土壤,形成内部强大的威慑。

二是郑重承诺。全院干警公开承诺: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品、礼金等;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保守审判秘密,不插手过问他人审理的案件;自觉约束八小时外业外活动;不在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用签字承诺的形式,将公正廉洁铭刻于心。

三是制度约束。根据中院制定的《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于法院内部任何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案情打探,承办法官都应无条件地予以拒绝;院庭领导非因履职原因,不得在涉案材料上签批任何意见,不得超越职权过问非分管部门的案件,因履行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案件承办人存入案件副卷备查,在审判组织评议和讨论案件时作出说明;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干预案件报告单》,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是加强问责。院纪检监察部门适时跟踪分析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将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除对办案人员未记录或未如实记录他人过问案件情况予以处分外,并对实施干涉、过问人依照方式和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