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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区农林水利局情况的反馈意见
点击次数:5118   来源:八公山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第三巡察组发布时间:2018-04-24 15:3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29日对区农林水利局党支部(含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了农林水利局党政班子工作汇报,公开了巡察举报电子信箱、举报邮箱、举报专用电话;发放并收回民主测评表14份,进行个别谈话14人次,接待来访1人次;抽查核实农林水利局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份;调阅了有关文件、档案、财务凭证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巡察组同时对农林水利局上下班情况进行了暗访,对部分建成和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走访。

3月5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区委第八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区委书记梁立昌对区委第八轮巡察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被巡察党组织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认真梳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好移交跟踪督办,增强巡察的震慑遏制效果。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农林水利局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推动局党组织建设和全区农林水利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措施不到位,只印发了学习通知,没有活动开展情况记录。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研究“三重一大”情况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支出未在会议记录内体现。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责不力,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记录缺失。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支部对业务工作研究较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较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建资料整理不规范,现有部分资料整理零乱,2016年之前党建资料遗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月份无党课及支部学习记录。组织生活标准不统一,特别是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标准不高。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支部班子领导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形式单一,班子领导与单位职工开展廉政谈话不够经常。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关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公开不及时,部分年份三公经费过高,存在手续不完备等情况。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有关方面处理。此前也向孔德强同志作了通报,并要求其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区农林水利局及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推进党组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四)切实强化部门内部管理,班子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农林水利局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请区农林水利局自接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巡察组向区委巡察办报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两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3月23日